刑事律师_先代理后收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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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刑事法律指的是与刑事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一、 公诉案件

公诉案件,是指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它与自诉案件相对称。在我国,除了告诉才处理的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自诉人自诉外,其余的均由公安或检察机关立案侦案、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向法院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案件为公诉案件。

二、 自诉案件

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者近亲属为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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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为了解决人民没钱打不起官司,和花钱打不赢官司的后顾之忧。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代理当事人委托律师,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和有资产人担保的情况下,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出去办案的交通食宿费必须先交)。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规定(以合同为准)。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是由陈中华组织著名法学专家、经国家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法律咨询中心。多数工作人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聘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家教授和公、检、法的离退休人员组成的法律顾问团,为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的业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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