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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律师_先代理后收代理费民事律师_先代理后收代理费 民事律师: 民事法律:基本介绍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行为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行为分类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为了解决人民没钱打不起官司,和花钱打不赢官司的后顾之忧。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代理当事人委托律师,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和有资产人担保的情况下,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出去办案的交通食宿费必须先交)。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规定(以合同为准)。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是由陈中华组织著名法学专家、经国家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法律咨询中心。多数工作人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聘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家教授和公、检、法的离退休人员组成的法律顾问团,为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的业务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