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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创新国际医院遗尿怎么治疗 每年5月最后一个星期二为“世界遗尿日”,旨在呼吁公众重视遗尿问题带给孩子及家庭的严重影响。至2023年5月30日为止已经是第九个世界遗尿日了。 “爸爸妈妈,我不是故意的,我控制不住我自己” 从小到大,我的内心总是充满了自卑和自责,我害怕身边的朋友知道我的“缺陷”,也害怕给爸爸妈妈带来麻烦,更怕他们嫌弃我是一个累赘”——这是来自一位遗尿小患者的自述。 追问病史时,家长告知医生患儿在出生时因窒息患有轻度缺氧,因此在记忆力、理解力、及计算能力方面都较正常儿童落后。最终患儿通过智力评估被诊断为轻度的智力障碍。 在向家长交代了注意事项及后期的教育情况后,患者妈妈回头看着医生欲言又止,目光既期待又犹豫。医生耐心的询问道:还有什么事情吗?妈妈叹了口气答道:“医生,有件事情我不知道该不该讲,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医生安慰道:“没关系,有什么事情说出来我们看看能不能一起解决,即便我不能解决我也可以指导你去对应科室看看,放心吧。” 听了医生的话这位母亲牵着孩子再次回到诊室坐下开口道:“我这个妹子很懒,经常尿在床上,挨了我们不少打。我们从来不敢让她在亲戚家过夜,也从来没有出过远门,更不能读寄宿学校。”妈妈边说边抹眼泪。 医生听了之后心疼的说道:“小孩拉尿在床上是因为生病了,而不是懒,你为什么不带她早点来医院看看呢?”妈妈震惊又懊悔地说:“医生啊,我真不知道这是病啊,我以为是她懒,不想起床上厕所。”患儿闻言憋着嘴立在一旁默默的流泪,轻轻颤动的鼻翼似乎在诉说着她的委屈与无助。 医生详细的询问了病史,并做了相关的体格检查,最终诊断为遗尿,之后给予了生活指导,膀胱功能训练再配合药物的治疗方案。 半个月后,患儿妈妈带着女儿再次出现在诊室门口,他们脸上洋溢着舒心的笑容。在之后的询问中得知患儿通过治疗后由原来每晚遗尿2-3次,转变到上周一周只遗尿了2次,母亲和孩子都为此振奋不已。医生嘱咐妈妈要让孩子继续按时服药,并注意生活习惯,待一个月后再行复查。 一月后患儿妈妈一句又一句的谢谢,质朴而又真挚的感谢却见证了医患之间真诚、温暖的情谊。医生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要以保障无数生长发育障碍患儿的健康为己任,竭尽所能的去帮助每一位患者。 其实对于3岁前的儿童来说,睡觉过程中尿床是正常现象,但如果3岁以后还在尿床且没有任何信号,孩子也没有知觉,家长就要引起重视。根据国际尿控协会、小儿尿控协会定义,5岁以上还在尿床就需要给予积极的治疗。谭医生表示,遗尿症的病因复杂,可能跟遗传、生长发育延迟、心理等各种因素相关,最重要的原因包括缺乏抗利尿激素、孩子膀胱容量不够大、充盈的膀胱没有向大脑发送信息以及便秘等等。所以尿床不是孩子的过错,应该且能够得到妥善治疗。 在这位小女孩的就诊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到父母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对我们的影响。在此,呼吁每一位父母重视自己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的变化,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孩子的身体、行为、思想上的改变,并及时做出正确的处理方式,不要讳疾忌医。 遗尿的治疗:可以使用一种能恢复肾功能,治愈肾炎尿毒症,肾病综合症的药物[肾病1号] 北京中科创新国际医院发明了一种能恢复肾功能,治愈肾炎尿毒症,肾病综合症的药物[肾病1号],现已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
现在科学在不断发展,以前不能治愈的病,不等于现在不能治愈。举个简单例子;中国原来没有飞机大炮什么的,现在不但有了飞机大炮原子弹还有神舟飞船天宫1号2号,希望患者不要讳疾忌医。不要因不好治就不积极治疗了,不管什么病不治疗是不易自愈或减轻的,接受了治疗最起码能使病情得到控制及减轻,而且还有治愈的可能。 北京中科创新国际医院: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使用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五十多项发明专利与医疗机构合作, 实行先治疗后收治疗费,不收任何押金,是否治愈以北京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大人民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北京友谊医院、解放军301医院(解放军总医院)、解放军302医院、空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等中国有权威的大医院检查为准。 在制造了一个又一个悲剧后,网络暴力正引发众怒,舆论呼吁与道德谴责已无法对之进行有效制约,寄望于网络文化的自发向善更成为奢望。加之流量思维作祟与经济利益驱使,一些平台热衷于推送那些刺激性、情绪性、煽动性的内容,对催生网络暴力形成了推波助澜之势。 不能再任由这一“网络毒瘤”继续野蛮生长、肆意膨胀了,法律该亮出“牙齿”了。尽管我国尚无专门针对网络暴力的单行法律,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惩治网络暴力就无法可依。 对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我们上有宪法为依据,下有具体细致的规范。《刑法》对有关网络暴力的内容有定性规定,集中于侮辱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条款,“网暴追究刑责”案例甚至写入2022年最高法报告;《民法典》对公民人格权方面的规定亦可作为治理网暴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都有相关的规定,形成了遏制网暴的法律框架。 法律是治理和惩治网络暴力的最后屏障,也是最有力的武器。面对日益泛滥的网络暴力,我们不能止于“一封了之”,更要一查到底,对网暴者依法惩处,对这一群体形成有力的威慑。在此之前,德阳女医生遭“人肉”自杀案、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等多起恶性事件中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审判,应成为处理此类案件的示范。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全社会要更有效治理网络暴力目前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譬如,防治责任主体不明确、法律条款分布松散、缺少专门性法律进行规制等等。进一步而言,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还缺乏对网络暴力概念内涵和外延的规定,也没有列举性的规范方式,这让司法实践中对网络暴力的认定存在诸多技术上的困难。除此之外,取证、诉讼等较高的法律成本也往往让受害者选择忍气吞声,助长了网暴者的嚣张气焰。 基于此,对于惩治网络暴力,短期而言,我们有必要结合我国立法实际和反网络暴力的需要,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等有关“反网络暴力”相关法律条款,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形成预防惩治网络暴力的完整法律体系,擦亮“法治利剑”;长远来看,有必要认真考虑采取专门化、体系化的集中立法,从预防、惩处等全链条建立具体化、明确化的规定,让网络暴力无处滋生,让相关网络平台扛起责任,为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上一篇北京中科创新国际医院下一篇北京中科创新国际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