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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律师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多数工作人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聘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家教授和公、检、法的离退休人员组成的法律顾问团,为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保驾护航,并成立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部,专业代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 服务领域:法律顾问、经济纠纷、 民事纠纷:工程建筑、房地产、房屋买卖租赁、拆迁、物业、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商事仲裁、侵权、医疗、疑难诉讼、保险索赔、交通事故等。 知识产权。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证券、期货、现货、基金。 金融、PE/VC投融资、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主板、创业板IPO。 国际贸易和信用证合同纠纷、涉外贸易。刑事辩护、代为取保。行政诉讼。组织法学专家咨询论证。 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部。为了解决人民没钱打不起官司,和花钱打不赢官司的后顾之忧,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和有资产人担保的情况下,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律师出去办案的交通食宿费必须先交)。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规定以合同为准。 劳动仲裁律师 李先生在凯旋公司担任运营总监,2021年10月底离职,凯旋公司一直没有支付李先生离职当月的工资。李先生多次找法定代表人索要工资未果,2022年11月提起了劳动仲裁,后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凯旋公司称,李先生的请求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拒绝支付工资。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李先生联系法定代表人索要工资构成时效中断,判决凯旋公司仍应支付李先生2022年10月工资2万元。 原告李先生诉称,其在凯旋公司担任运营总监,双方约定每月工资2万元,2021年10月底因个人原因离职,凯旋公司没有支付当月工资,称在下月发薪时一并支付,但之后一直没有支付。其多次联系法定代表人索要工资,对方均答复公司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需要等下一笔融资后才能支付,但具体时间无法确定。李先生迫于无奈于2022年11月申请劳动仲裁,后诉至法院,要求凯旋公司支付工资2万元。 凯旋公司辩称,公司确未支付李先生2021年10月的工资,李先生于2021年10月底离职,在2022年11月才申请劳动仲裁,已经超过了申请劳动仲裁一年的时效,丧失胜诉权,故请求驳回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案中,李先生于2021年10月底离职,但其离职后的2022年3月、6月期间,曾多次通过微信向凯旋公司法定代表人索要工资,已构成了劳动仲裁时效的中断情形,仲裁时效应当自李先生主张权利之时起重新计算,故李先生在2022年11月申请仲裁,并未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法院对凯旋公司的时效抗辩不予采纳。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