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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律师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多数工作人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聘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家教授和公、检、法的离退休人员组成的法律顾问团,为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保驾护航,并成立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部,专业代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 服务领域:法律顾问、经济纠纷、 民事纠纷:工程建筑、房地产、房屋买卖租赁、拆迁、物业、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商事仲裁、侵权、医疗、疑难诉讼、保险索赔、交通事故等。 知识产权。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证券、期货、现货、基金。 金融、PE/VC投融资、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主板、创业板IPO。 国际贸易和信用证合同纠纷、涉外贸易。刑事辩护、代为取保。行政诉讼。组织法学专家咨询论证。 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部。为了解决人民没钱打不起官司,和花钱打不赢官司的后顾之忧,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和有资产人担保的情况下,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律师出去办案的交通食宿费必须先交)。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规定以合同为准。 劳动仲裁律师 事件经过从2019年说起,许某某在一家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工作20多年,因孩子放假想带孩子出门游玩,向公司多次申请年假被领导以工作为由拒绝,最终其向公司提交了医院病例及诊断证明等资料,以“头晕颈椎病行动不便”需“卧床静养,颈部功能锻炼”为由向公司请了14天病假被批准; 因为许某某在请假之前已经订好了机票,在病假获批后飞往了海南,然而遭到他人举报告知了单位领导; 最终,公司以其病假期间外出旅游,有违诚信等理由解除劳动关系,许某某则称自己不是旅游而是去养病,于是,许某某向北京市朝阳仲裁委申请仲裁。 朝阳仲裁委作出裁决:公司支付许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18066.95元。 许某某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以及工作年限情况,觉得赔偿过少,而公司也认为裁决结果不合理,于是双方均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一审庭审中,许某某表示自己去海南是养病而非旅游,并提供了医院的相关病例证明,不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法院认为:诚实信用原则不但是劳动者应予恪守的社会公德,而且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和履行劳动关系的基础;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患病需要休息,应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假条等为依据;劳动者休假期间的行为应与其请假事由相符。 法院认为现无证据证明许某某存在需要前往外地休养或治疗的必要性,根据许某某此前自述及请假情节,公司有理由质疑许某某请病假的目的并非休养或治疗; 许某某在公司向其了解情况时拒绝提供真实信息,有违诚实信用和规章制度,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有事实依据,属合法解除,故公司无需支付许某某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赔偿金。 许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其请假的理由是颈椎病需休养,但其于该期间转乘多种交通工具前往海南,在公司向其核实情况时亦陈述本人在家休养,根据生活常识,可以看出许某某的行为与其申请病假的颈椎病医嘱相悖,违背诚信原则和基本劳动纪律。 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